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因行政区划调整,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已撤销,本案的相关工作由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继续办理。故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04月21日10:00时起至2026年04月22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1)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北京市顺义区阿凯笛亚庄园7号楼-1至3层702房屋及室内物品
据评估报告载明:权证号:X京房权证顺字第270865号,房屋建筑面积:322.91平方米,套内面积:310.96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有偿(出让),位于联排别墅中户,所在建筑共4层(-1至3层),餐厅吊灯不属于产权人,本次评估中固定装修不包含该吊灯。
(一)根据重庆度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是楼梯房,处于被执行人亲属居住状态,室内部分墙面有破损、渗水痕迹,部分区域采光较差,且由于客观原因,室内部分房间也未能进入;标的物第3层部分区域有扩建情况,若因标的物的扩建,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查封、罚款、强制拆除等)所产生的相关后果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的现场情况并谨慎竞买,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二)根据北京市政府对北京市房屋销售所做的限制性规定,买方须符合北京市政府购房政策的要求。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核实是否具备在北京市购房的资格和条件。若拍卖成交后,发现其不具备北京市购房的相关资格,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标的物房屋户口及是否带有学区房指标等事宜不在执行范围内。本次拍卖不涉及到办理户口落户或学区读书等房屋相关附属事宜,请由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
(四)本次拍卖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下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室内部分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室内物品清单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五)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房屋共欠物业费用合计18699.48元(2025.1—2025.12),具体欠费情况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085.23万元,起拍价:759.661万元,保证金:75.9661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度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度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度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0091、15340550545。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四)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若该房屋存在未缴纳的房产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及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5000108650005250340327745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度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023-0091、15340550545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439733 辜法官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67177563 023-67188912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竹东路渝兴环湖企业公园2号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2026年03月19日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4日10时至2026年1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1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马家社区金坤尚城地下车库-1层DB258号【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西山区不动产权第0675639号,建筑面积:29.94平方米】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是否存在租赁需意向竞买人自行落实,且租赁关系需通过执行异议或诉讼程序确认,未获得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前,存在不能腾房的法律风险;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作说明及提供的图片、视频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腾房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2.标的物是否存在限制购买人条件,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若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参拍导致后续标的无法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六、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11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1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36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030657&language=zh)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结束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付清余款后2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亚壹城支行,账号:6232813850017872613),交纳保证金、余款时请备注案号(2024)云0102执恢146号,方便及时查询款项是否到账。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9204086&knowledge=13500911&language=zh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腾房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若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871-6826111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请登录访问“来拍法服(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咨询电话:400-1571060(本标的咨询编号:40072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