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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北京公积金已执行“认房又认贷”中介称大量申请被退回

房天下北京二手房网  2013-03-25 17:27:00  来源:房天下北京二手房
[提要]3月25日,记者从中介公司了解到,从3月25日起,大量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因为政策,不符合首套房要求被退回,另外从水木等各大论坛房产板块传出消息:已出售房源再买,虽然名下没有房,但仍按照二套处理,首付60%,贷款利率上浮至首套房1.1倍。此前公积金否认政策做出调整,但实际过程中却仍有不同,引起购房者质疑。

3月25日,记者从中介公司了解到,从3月25日起,大量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因为政策,不符合首套房要求被退回,另外从水木等各大论坛房产板块传出消息:已出售房源再买,虽然名下没有房,但仍按照二套处理,首付60%,贷款利率上浮至首套房1.1倍。此前公积金否认政策做出调整,但实际过程中却仍有不同,引起购房者质疑。

3月22日,一则“3月25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的传闻,再次触动购房人的神经。对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直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并未有过政策调整;而政策不调整是否意味着“执行过程中”仍然执行“出售住房再申请贷款也按首套算”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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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解释

传:城八区市属公积金政策:1、认房认贷从3月25日起执行(含3月25日),认房认贷标准与商贷政策一致;2.人均面积以家庭为单位;3、外地或北京拥有反铲的均需核定面积,人均面积超过29.4则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4、拥有不完全产权的房屋,(如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甲方占90%份额,乙方占10%份额的房产)也计入拥有住房套数;5、如拥有不完全产权,拥有的产权部分人均面积超过29.4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网友质疑

官方称公积金政策一直是“认房又认贷”是执行有变还是解读有误?

公积金一再强调,北京公积金一直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并未有过调整。事实上,在北京政策执行过程中,公积金一直是“认房不认贷”,是指购房人虽然曾贷款买过房,但只要再次购买房屋前把名下的房屋卖掉并还清贷款,那么再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依然认定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待遇。

而“认房又认贷”,则指无论购房人现时名下是否有房产,只要之前有过住房贷款的记录,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目前商贷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政策,而公积金此次重申此政策,必然会影响到执行过程,对于公积金否认“政策有变”,大部分购房者表示“无法理解”。

而公积金并不详细的回复,让3月25日的市场流言四起:首先是《北京商报》发文称,公积金仍然可以“认房不认贷”,卖掉住房再申请公积金,即便之前有贷款记录,仍然按首套算;接下来,各大论坛出现“卖掉住房再申请公积金已经按二套房算”的传闻;房天下二手房时间连线经纪公司,大部分经纪人对政策“措手不及”,并不能完全理解政策,且表示大量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被退回了。

国管公积金与市管公积金 政策不同?

记者从某大型中介公司贷款专员了解到,目前所谓的“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只在城八区市属公积金范围内执行,而国管公积金和城八区以外范围并不受影响。这也让很大网友质疑:同样是公积金,难道还以为缴纳机构不同而有区别对待?

另外,记者从多家经纪公司了解到,如果之前买过房,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29.4,但已经出售的;仍然可以申请公积金;此前网传的,如果卖到人均超过29.4平米的住房,再申请公积金会被拒贷,因为不符合二套房人均面积不超过29.4的规定。对此,经纪公司的解读是:如果已出售掉住房,再申请公积金,就不受29.4平米的约束,因为事实上,申请人住房面积已为“0”。

政策影响

对改善型刚性需求人群影响很大

尽管并非新政,但记者走访多家中介公司和个贷担保机构了解到,在此前两年的实际操作中,公积金贷款对二套房的认定大多是“认房不认贷”。此次强调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后,对“卖小买大”的改善型购房人影响较大。

2011年有媒体报道称,2010年,北京曾实行过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政策,但从2011年元旦起,则变为“认房不认贷”。该说法得到房屋中介公司的证实。据多家中介公司介绍,此前,北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认定标准一直是“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曾经贷款买过房,但是在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把名下的房屋卖掉并还清贷款,那么再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依然认定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

待遇,也就是说贷款可以贷到八成(90平米以下八成;90平米以上七成),利率为公积金基准利率。但如果按照北京公积金所说的“认房又认贷”,则意味着,如果申请人之前申请过贷款买房,即使已经将房子卖了,但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仍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只能贷到四成,贷款利率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个贷机构“伟嘉安捷”分析师告诉记者,根据它们的统计,目前公积金贷款占比全北京市场成交量的40%左右,其中又多以改善型购房人为主。从严实施“认房又认贷”后,购房人必须在满足人均首套房住房面积不超过29.4平方米的前提下,才能申请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且首付六成、利率1.1倍,预计部分购房人将失去贷款资格,北京公积金交易量出现大幅回落。

记者以一位“卖小买大”、新房总价为120万元的购房人为例,并假设他的公积金缴存比例能够申请到80万元的限,且人均首套房住房面积低于29.4平方米。按照“认房不认贷”的政策,他需支付40万元的首付、贷款80万元,贷款20年的话,每月月供为5061元,总还款额约121万元。

按照“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他需支付72万元首付、贷款48万元,同样贷款20年,每月月供为3154元,总还款额约为75.7万元。两种方式相比,尽管“认房又认贷”后每月月供减少了1906元,但首付款却增加了32万元。

责任编辑/wangruiwen.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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