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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王心俐:“房产税40平米界限”推广的是什么经验?

房天下北京二手房网  2012-12-04 08:46:00  来源:中国网
[提要]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的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存量房也纳入征税范围。其实,重庆、上海两地就曾进行过房产税试点,不过大多数时间里,渝沪两地对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具体情况都三缄其口。

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的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存量房也纳入征税范围。(11月28日新华网)

“人均住房超40平米征房产税”这个提法一出现便犹如重磅炸弹,立刻引发社会各界热议。29日下午就有网站的民意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2200人中,有接近6成反对人均住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征收房产税。

其实,重庆、上海两地就曾进行过房产税试点,不过大多数时间里,渝沪两地对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具体情况都三缄其口。由此不难发现,这两地试点不仅难言成功,甚至颇为尴尬。

以重庆为例,重庆将线定在200平方米,同时还要满足商品房均价3倍以上的条件,这也就意味着重庆90%以上的住房都达不到征税标准。重庆去年征收房产税涉及9400余套住宅,总计近1亿元,应税率99.1%,但相对于重庆市去年2900亿的财政收入,房产税的增量几可忽略。这表明,房产税政策实行一年半以来,对重庆房地产市场的触动并不大,靠房产税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重庆房地产市场“高烧不退”的局面。

相比之下,上海市宣布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上海人均60平方米的这条线虽说低一些,但试点以来,不仅未能抑制房价上涨,反而让房价创出新高。上海市税务局官员就曾表示,“可以说没有完全征起来。”

选择重庆和上海这两个城市进行试点,明显有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地区差异性分别选取样本的考量。但从重庆和上海的试点效果看,房产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但对房价却未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两地的“经验”或可暗示,不管是重庆的人均高线还是上海的低线,房产税对于房产调控都无异于“隔靴搔痒”,显然不能指望它成为抑制房价上涨的“利器”。

对于中国的二三线城市而言,其房地产市场供需双方仍有很大的挖掘空间。中坤集团董事长黄怒波就曾经表示过,“在调控的大背景下,地产商在一线城市拿地很困难,但在三线城市,住宅供应已经过剩,现有的存量房数量庞大,已经难以消化。”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相比,众多中小型城市不需要通过房产税的手段和方式来调控房价,那么向推广房产税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政府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为了遏制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回归。但如果要出台“人均住房超40平米起征房产税”的政策,其可行性显然不能回避民意。网上调查中,近6成反对者的意见是否考虑在内了呢?一切政策决议,其目的无不是为了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的福祉总量。所以,开征房产税前请务必多想想有没有真正履行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最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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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房产税被寄予厚望。在重庆、上海两地试点的基础上,房产税多次释放“扩围”信号。事实是,沪渝两地均对试点效果给予肯定,但影响显然有限。重庆90%以上的房源都达不到征收标准,上海的税则没有抑制住房价上涨。

社科院此次发布报告,将房产税线定在人均40平方米,明显是吸取了沪渝两地的经验教训,意图通过扩大征收范围给房产税加码。然而,的账算得很清楚:当前我国城镇人均住宅面积33平方米多点,40平方米纳税线偏低,将城镇三四成家庭都包括进去了。

有学者指出,房产税改革推进的难点,在于房产税定位尚未真正厘清。有观点主张将其界定为只向高档房产和豪宅征收的“税”,也有认为应作为面向普通民众征收的“人头税”。决策的过程也充满了利益博弈,有关部门既希望通过房产税取代限购的手段,同时也寄望于房产税补强地方财政;既要顾及人们对于抑制房价的期待,又要担心普遍加税引发民意不满。从200平方米的高档别墅到人均40平方米的“自由落体”,恰恰反映出有关部门在房产税上的左右摇摆,一有风吹草动,就容易矫枉过正。

笔者以为,“税”和“人头税”是两个极端,都不可取。如果只向富人先开刀,就会使得房产税形同空蹈,对于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的影响不大。倘若向民众征税,甚至成为土地财政的新支柱,无疑进一步加重税负压力,与民争利。同时“房尽纳税”,也失去了征收的意义。实际上,房产税最适合的定位是“调节税”,作为重要的经济调节房地产市场需求,调节社会贫富差距,有效解决打击和保障住房双重问题。

鉴于住房兼有必需品和品的双重属性,房产税征收必须充分考虑居民收入水平和居住现状,合理设置空间。多少面积开征房产税,不能有关部门闭门造车,而要广泛征求民意,寻求利益契合点。同时,在产权性质上,要将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区别开来,给予减征或免征优惠。此外,首次购房应予,避免误伤刚性需求,购买多套房者则可根据套数、面积、价格等因素实行累进税率,体现“负担能力大者多赋税,负担能力小者少赋税”的公平原则。(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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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yarui.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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