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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价调控目标“稳中有降”仍遭质疑

房天下北京二手房网  2011-03-31 10:05:00  来源:新华网
[提要]近期各地陆续公布了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不少城市设定的房价涨幅大多低于地方生产总值或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但这些目标一经公布,却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近期各地陆续公布了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不少城市设定的房价涨幅大多低于地方生产总值或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但这些目标一经公布,却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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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争议可分以下几类:

一、对控制目标“只涨不跌”提出质疑。有些地方的“限价目标”在人们眼里似乎成为“目标”。一些人认为,这反而说明“有理”,助长了房价上涨的预期。

二、对目标涨幅大小的质疑。不少城市房价基数居高、房价收入比悬殊;即使涨幅很小,房价也超出许多购房者的支付能力。

三、对房价数据本身的质疑。一些人认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平均上涨1.5%。按此计算,是否意味着今年一些城市房价的“目标涨幅”将是2009年的5到6倍?

四、对一些地方为达目的而进行“技术操作”的质疑。正如一些地方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而不惜拉闸限电一样,从技术层面上讲,为应付督查、考核,地方政府为控制房价可以大做“表面文章”,比如限城区楼盘上市,甚至冻结新盘价格等,但房价并未真正下调。一些人士甚至预言:不管今年确定的房价控制目标是高是低,各地政府都会无一例外地完成。(编注:新华社29日还曾发布新华视点文章指出,关注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还发现,各地采用的基数不同。如合肥等地的控制目标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而兰州、银川等地则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为基准。文章引述专业人士观点说,“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的计算方式包括保障房在内。而保障房价格很低,能拉低住房整体价格水平。这意味着商品房的空间会大幅增加。政府控制房价的绩效就失去了意义。”)

3月29日晚,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认同和支持。已公布的,也要以适当方式听取社会意见酌情调整。这个“酌情调整”,为各地参照北京“稳中有降”的房价控制目标留下伏笔。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北京“稳中有降”的控制目标包括了“新建保障性住房”。一些指出,因为保障房价格较低,能够拉低新增住房整体价格水平,要防止商品房价格借机暗中出现明显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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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anxiaojuan.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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