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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辛店房管盖新房被指违建

房天下北京二手房网  2010-11-26 14:07: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提要]长辛店房管去年新建的32间共500多平方米的平房日前被城管部门认定为违建,并要求在限期内自行拆除。昨天(11月25日)下午6点是限期拆除的截止时间,但房屋仍完好无损。相关工作人员说,“限定的拆除日期到期后,我们将按程序上报区政府申请强制拆除。”

长辛店房管去年新建的32间共500多平方米的平房日前被城管部门认定为违建,并要求在限期内自行拆除。昨天(11月25日)下午6点是限期拆除的截止时间,但房屋仍完好无损。此前一直住在这里的居民夏先生认为,房管盖的房子属于违建,并拒绝新住户搬入。而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长辛店分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些房屋的建设符合规定,目前手续已经上报。而丰台区城管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认为,这些房屋未经规划,房管的做法属于违法建设。

■新房被要求拆除期限已到没动静

昨天(11月25日)下午4点,在丰台区长辛店大街的一个院子外,大院铁门上贴着丰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张贴的《限期拆除通知书》,通知书上的相对人是“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长辛店分”,法定代表人为“赵东厚,男,主任”。

通知书上写道:“你单位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教堂胡同8号院的砖木结构房屋32间,建筑面积504.08平方米。上述建筑物的建设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本机关依法责令你单位于2010年11月25日18时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接受复查。”落款日期为“11月18日”。

大院内有三四排新建的平房,每间房屋的面积在15平方米左右。由于没有最终完工,房屋内没有家具,水电也未接入,院子里还堆放着大堆的沙土。记者傍晚离开时,现场仍未有施工人员准备对房屋拆除。

■大院住户不认同 阻止新居民进入

“这儿原来是一片空地,他们去年开始在这里施工建房。”现场一位姓刘的先生介绍,这个大院里原来住着姓夏的一家人,院子里原本只有6间房屋,去年房管在屋子旁的空地上建起了30多间平房。

“夏某一家人当时不知道在这儿盖房是否合法,后来了解到这属于违建,就多次前往相关部门举报,城管调查后确认这些新房是违建。”刘先生说,这些新房被以每间7万至10万元的价格出售。

刘先生说:“看到城管贴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以后,上周六,三四十人开着车拉着家具就想往里面搬,住在里面的住户多次拨打110报警,这一行为才被阻止。”住在院子里的夏先生对于刘先生所述表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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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盖房没问题 可先建设后上报

昨天下午,在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长辛店分,李副书记介绍说,北京市建委和丰台区建委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下发了关于“危房解危工程”的通知,房管利用这个政策出台的契机,决定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和环境,便在该处新建了平房,作为公房出租。

“院子里原来有10多间房,扩建后共30多间,虽然通知里说不能扩建,但那是指政府出资的项目。”李副书记说,这些新房没让政府出资,是房屋的使用单位和个人集资建设的。这些单位和个人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房管拥有房屋的产权。“不是把房屋出售给他们,只是使用权的转让。我们与他们签订了租赁合同,每月每间房屋收取30元左右的租金。”

“按照文件规定,危房解危工程可以先建设,后办手续,我们的手续已经上报了。”李副书记说,城管队也来与他们沟通过,房管出示过相关的文件,但最终还是让拆除。“而且另有文件规定,在规划部门审批前,在300平方米以内房管有自行建房权,除去原有的那几间房,我们盖的就在300平方米内。”

■城管称没有规划 未经审批属违建

丰台区城管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接到居民举报,称长辛店教堂胡同8号院内有违建,随即前往现场调查。“经过现场的走访,发现房屋用于职工的居住,当地房管所收取租金,负责管理,所以确定违建的主体是房管所。”

工作人员称,修建、搭建建筑物必须经过规划部门认定,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都是违建。“我们特地请规划分局的同志到现场进行了认定,院内共38间平房,600多平方米,经调查发现其中6间房屋是原有的,其余32间房屋是违建。”

工作人员说,执法人员18日前便前往房管所进行沟通,但对方一直未出示相关的审批手续。“限定的拆除日期到期后,我们将按程序上报区政府申请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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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enting.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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