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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144平米以下首套房 公积金贷款仍可首付两成

房天下北京二手房网  2010-10-13 15:57:00  来源:扬子晚报
[提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获悉,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尚未调整,仍按之前的政策办理。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主任杨云告诉记者,公积金对有自住需求的首套房贷款,依然是支持的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仍为2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

在“新五条”政策出台后,包括沈阳等多个城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紧缩,尤其是对三套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叫停。而“新五条”也规定首套房首付比例必须30%以上。在此时,扬州市公积金首套房政策是否调整了呢?

通过咨询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获悉,扬州市的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尚未调整,仍按之前的政策办理。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主任杨云告诉记者,公积金对有自住需求的首套房贷款,依然是支持的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为2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为30%。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本就低于商贷利率,而“新五条”实施后,公积金贷款的更为明显。如果以前所购房产全部用商业贷款,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仍按首套房办理,可享受两成首付。

责任编辑/huanxiaojuan.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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