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加强新房价格指导及监管等,其中包括: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新房限价;加强新房销售监管,打击捂盘惜售行为,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等。《通知》明确对预售价格的申报做出严格限制:同地区新房房价不得高于前三个月均价的10%。
同日,杭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在本市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明确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此外,明确一户购房家庭同时只能参与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7月6日,宁波市资规、住建、人民银行、银保监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当前宁波偏热的房地产市场进行“降温”,有力保障刚需,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从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以及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条”新政。该政策从7月7日起实施。
7月13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提到,对开发企业,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指出,郑州市局检查组对市内五区房地产企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其中抽查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少于在售项目的80%,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少于备案的10%,估价机构不少于备案的20%。
7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取消借款人“同户籍”家庭成员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7月15日消息,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通知还提出,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使计税参考价格更接近市场价格;同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刚到下半年,楼市的调控又开始密集的发动,是不是预示着政策又要开始向严控转向了。开年以来上层,数次强调房主不炒,许多按捺不住的城市都相继经历了政策一日游。上层的态度很明确,恢复经济可以,扶持企业可以,但是给炒房开口,是绝不可能的。楼市虽然是经济恢复的一块拼图,但是却绝不是经济发展的靠山。
其实从来看,的楼市并未迎来较大的涨幅。上半年整体上,整个行业,还是在经济停摆后进行恢复。稳中有涨是主要的表现。但是4月之后,就相继有一些城市(如深圳、东莞)的房价借着货币宽松的东风开始蠢蠢欲动,一些炒房的苗头开始渐渐涌起。而当地政府也开始用相应的手段进行打压。
6月以来,随着政府卖地的密集,楼市又重回到市场的聚光灯下。许多城市开始了新一轮的大涨(如宁波)。可以说,在整体平稳的背景下,局部又开始酝酿危机了。
LPR连续三个月按兵不动,也是有出于在宏观上稳定楼市的考虑。但是除此之外,对于楼市,上层并未出现有什么大动作的倾向,反而在局部过热地区,相关的城市开始了严格的”自查自纠“的行动。
谁都明白,房价就是走在钢丝上的人,左不得右不得,大涨大跌都是深渊。整体上,房价的分化——一些城市仍然潜力十足,一些城市逐渐走低,是未来的趋势。但是,下半年政策还是要以稳为主,政策转向不太可能在全局出现。
楼市这场仗是个持久战,现在只是局部战场的攻坚阶段,至于全面爆发,还是要等经济有了更大的依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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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加强新房价格指导及监管等,其中包括: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新房限价;加强新房销售监管,打击捂盘惜售行为,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等。《通知》明确对预售价格的申报做出严格限制:同地区新房房价不得高于前三个月均价的10%。
同日,杭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在本市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明确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此外,明确一户购房家庭同时只能参与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7月6日,宁波市资规、住建、人民银行、银保监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当前宁波偏热的房地产市场进行“降温”,有力保障刚需,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从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以及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条”新政。该政策从7月7日起实施。
7月13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提到,对开发企业,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指出,郑州市局检查组对市内五区房地产企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其中抽查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少于在售项目的80%,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少于备案的10%,估价机构不少于备案的20%。
7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取消借款人“同户籍”家庭成员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7月15日消息,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通知还提出,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使计税参考价格更接近市场价格;同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刚到下半年,楼市的调控又开始密集的发动,是不是预示着政策又要开始向严控转向了。开年以来上层,数次强调房主不炒,许多按捺不住的城市都相继经历了政策一日游。上层的态度很明确,恢复经济可以,扶持企业可以,但是给炒房开口,是绝不可能的。楼市虽然是经济恢复的一块拼图,但是却绝不是经济发展的靠山。
其实从来看,的楼市并未迎来较大的涨幅。上半年整体上,整个行业,还是在经济停摆后进行恢复。稳中有涨是主要的表现。但是4月之后,就相继有一些城市(如深圳、东莞)的房价借着货币宽松的东风开始蠢蠢欲动,一些炒房的苗头开始渐渐涌起。而当地政府也开始用相应的手段进行打压。
6月以来,随着政府卖地的密集,楼市又重回到市场的聚光灯下。许多城市开始了新一轮的大涨(如宁波)。可以说,在整体平稳的背景下,局部又开始酝酿危机了。
LPR连续三个月按兵不动,也是有出于在宏观上稳定楼市的考虑。但是除此之外,对于楼市,上层并未出现有什么大动作的倾向,反而在局部过热地区,相关的城市开始了严格的”自查自纠“的行动。
谁都明白,房价就是走在钢丝上的人,左不得右不得,大涨大跌都是深渊。整体上,房价的分化——一些城市仍然潜力十足,一些城市逐渐走低,是未来的趋势。但是,下半年政策还是要以稳为主,政策转向不太可能在全局出现。
楼市这场仗是个持久战,现在只是局部战场的攻坚阶段,至于全面爆发,还是要等经济有了更大的依靠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