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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宣布补助首次购房 打响地方救市炮

房天下北京二手房网  2015-04-03 11:31:00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提要]4月2日,温州市长陈金彪主持召开了温州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出台了8条详细的“救市”政策,其中“对首次购房进行补贴”的条款赫然在列,打响330新政后地方救市炮。

根据《温州网》报道,4月2日,温州市长陈金彪主持召开了温州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共计8条,惹眼的当属这一条:“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对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户,在取得房屋权证时,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3月30日新政推出后,新政细则一直迟迟未出,这次被视为调控重灾区的温州这次一马当先,出台了8条详细的“救市”政策,其中“对首次购房进行补助”的条款赫然在列,打响地方救市炮。

很显然,“补助”比“降低首付”和“五改二”更进一步,政府干预托市的色彩更加鲜明,也超出了330新政所涉及的范畴。在温州的先例之下,后续其他城市跟进是大概率事件。

不过,在温州细则中,具体的补助手段和金额并未提及,对楼市的具体影响有待观察,但地方政府的拳拳之心已经可以明鉴。

除了购房补贴之外,“温8条”还取消了土地招拍挂中政府保留价的设定、允许开发商对未交付商品住房项目调整套型结构等救市措施。

以下为“温八条”具体内容:

一、科学编制规划,把控土地供应。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区域,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供应;对住房供应不足的区域,适度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在规范确定土地出让起拍价的基础上,取消土地招拍挂评估政府保留价。

加强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对于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项目用途规模过大的县(市、区),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调整方案,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养老、文化、体育等新兴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

二、创新政策措施,促进开发建设。对未交付使用的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主体(除本市国有企业外),可自主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属地政府不得擅自设置门槛或指定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对于人防结建地下车位,在确保战时人防功能前提下,允许权转让。

三、打通“两房”通道,加快库存消化。鼓励按照政府采购方式,从市场上收购合适的新建商品住房、司法拍卖住房或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配租。在城中村改造安置中,鼓励实施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对安置户在规定时间内,用货币补偿资金到市场上购买商品房的,给予适当补助。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房房源用于出租。

四、落实税收优惠,减轻购房负担。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对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户,在取得房屋权证时,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五、优化金融服务,支持合理消费。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在岗职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社会组织职工和规模以上企业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即可申请贷款。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30%。在住房公积金放贷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实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贴息。

六、规范估价行为,稳定资产价值。房地产抵押估价由商业银行委托,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不得以迎合高估或低估要求,恶意压低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揽房地产抵押估价业务。

七、加强联动,维护市场秩序。

八、推进信息公开,强化舆论引导。

相信陆续各地地方政府都会出详细救市政策,新政能解决各地楼市困境吗?让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pengxue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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