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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规定

房天下北京二手房网  2014-06-16 11:31:00  来源:房天下北京二手房综合整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责任编辑/zhongchua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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