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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 不能只凭“眼见为实”

房天下北京二手房网  2013-10-22 15:37:00  来源:网易新闻
[提要]孩子是父母“家国天下、油盐酱醋”中的头等大事,“难”是北京很多家庭的孩子出生之后碰到的第一个“头疼大事”。不足导致稀缺,资源稀缺加上的方式,就催生了房的寸地寸金炙手可热。

孩子是父母“家国天下、油盐酱醋”中的头等大事,“难”是北京很多家庭的孩子出生之后碰到的个“头疼大事”。在价值判断标准被数字化和符号化的当下,从幼儿园、直到大学,一路上,自然而然成为通向成功的捷径。

不过,“难,入好更难”。的现实就像从四惠东到苹果园的1号线,车就这么些,要上的人却那么多,而且这一代人偏偏赶上了早高峰,挤破头也难掩运力不足的尴尬。不足导致稀缺,资源稀缺加上的方式,就催生了房这么个“孩子”。

房是什么

如果鲁迅还活在当下,他可能会说“中国有两种房子,一种是住的房子,另一种是房。”如果他再得瑟点,应该会说“我们家有两套房,一套是房,另一套还是房。”那么什么是房。

通俗地说,房就是买了这儿的房子,孩子就有资格在的中、。不过这只是一个泛泛的概念,一般所提到的房仅指房子者的家庭有上(重点)中、的资格。

近两年,地产大行其道。一些新建楼盘在建设项目的同时,在小区内或小区引进名校,用购房资格作为房产的价值提升方式,让房子更好卖,价格也可以卖得更高。

不过,目前市场上的房还是二手房。这是因为原先主要的都在市区(北京以海淀为),北京新房建设过程正在向位置更远的地方蔓延,城区的住宅建设用地少之又少。而且,截至目前,增长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房子建设的速度。

所以,大致上可以把房分为两类,一类有资格的新房;一类是有资格的二手房。行业里还有另一种分类:一类是商品房,由开发商代建,成本涵盖在房价里,购房业主享有一个;另一类是公房,由政府出资建设,多是以前机关单位的住宅区,公房是教委给的任务,包括俗称的子弟。

购买房,不能只凭“眼见为实”

既然房是就近的产物,是不是在的房子就是房呢?答案是否定的,这也是购买房的一个主要误区。

在一个大的区域,隔着一条小街道的两个小区,很可能划分的不是同一个。在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同一个小区的不同楼栋、不同房号,划分的可能都不一样,这样的案例在中关村地区经常发生。

如何划分房在问题上划归那个,没有一定的规律,当年的实际情况需要到房子所在区域的教委和等机构查询,也可以去居委会询问,有的小区还会在年度招生前张贴通知。

而且,房不是一成不变的,尽管它是不动产。由于内的承受能力和适龄学生之间是一个动态变动的关系,所以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反映到房上,可能这套房子今年能上中关村三小,明年可能就上不了,再过两年又调整回来了。不过近两年,这样的调整越来越少,如果一套房子连续两年划分为房,购房者就可以放下大半个心了。

眼见不一定为实,耳听的也不一定为实。一些新建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经常说“买了我们的房子能上XX、YY”。规划中确实也有这些,但项目的优先权可能不一样。

比如,A开发商的项目和B开发商的项目规划了一所,但实际上当地区政府可能只是规划了一所而已,至于是什么就难说了,多数情况下入驻的不是重点,政府也是会算经济账的。通常情况下,的用地和A开发商的住宅用地一并出让给了A开发商,这时候,A开发商要做的就是负责把建起来(钱一般也是开发商掏),A开发商为了把房子卖得更好,就和某重点签订协议,出一笔钱引进该的到,同时保证未来数年之内A开发商项目的业主家庭有优先权。

不过要注意,A项目业主享有的优先权的“有效期”只有几年,因为从规划之初,建设就是为了解决居民的孩子问题的,而不只是A项目的,因此,部门可能会在未来对资格进行重新分配。并且,关于A项目业主家庭优先权的问题只会写进A开发商与引进的合同中,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中是绝没有相关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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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j.yan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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