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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房改时间表确定:地方草案已上报 征收模式待定

房天下北京二手房网  2013-05-27 08:56: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提要]近日,国家发改委表示,房产税试点扩容时间表已经明确,国务院与地方政府的上下互动勾勒出了决策的流程。目前,试点“第三地”仍是悬念,具体征收模式亦有待评估确定。

24日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国家发改委人士进一步明确,今年会有具体动作。房产税试点扩容时间表已经明确,国务院与地方政府的上下互动勾勒出了决策的流程。

目前,试点“第三地”仍是悬念,具体征收模式亦有待评估确定。地方上报的方案在国税总局属于加密文件,会直接送给相关司局或者领导。

新增试点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正在考虑择机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今年会有具体动作。对于这个政策信号,市场的预期是,继上海、重庆之后,年内将有更多城市开始试点。两年多来,关于新增试点城市的传闻不断撩拨着公众的神经。前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后有南京、杭州和深圳等城市相继“被猜想”。

房产税并非新鲜事物,27年前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即明确征收这项财产税,但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对个人住房。2011年1月,国内楼市持续升温,在推出多项调控政策后,同时推出房产税政策,即开始对个人保有房产征税。上海、重庆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表示,有6~8个城市在做试点储备。房产税试点和地方主政领导的思路有关,一般来说方案由地方拿出,最终由国务院拍板。就具体的决策流程,一般而言,地方上报的方案属于加密文件,会直接送给包括国税总局在内的相关司局或者领导。

征增量还是存量

拟推出试点的城市可能采取类似上海的模式征收房产税,这点尚未得到部门的证实。概括而言,上海针对的是增量住房部分;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对象则是住宅。2013年,重庆将应税税率上调至12779元/平方米,上海则将税率分界线调整到了27740元/平方米,

从沪、渝两地的试点实践来看,效应初显但并非房价“杀手锏”。2012年,上海市税务部门对20.8万套住房完成了房产税征免认定,其中应税住房约3.7万套。重庆方面,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

如果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有助于扩大税源。对此,上述财税系统人士称,如果想把存量房纳入,就涉及到是按市场价还是购置价评估房产价格,这两者的差距还很大。因此对于征存量还是征增量,没有形成定论。目前还是应该聚焦在增量房上。她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短期内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的困难太大,如果提得太多反而会影响增量房房产税的推广。

由于中国经济还在增长等因素,房价整体上还是在上涨,房产税的实施,只是使这种上涨变得健康了一些。房产税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之余,需要明确政策目标是什么,是为了调控房价还是调节收入分配、理顺地方税体系,抑或是为了给地方政府一个稳定的税源。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一些称,从试点的数据来看,房产税还难以成为地方主要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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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gle.esf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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